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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 题
发表人:张
提问时间:2016-07-14
标题:归还村民集体土地、偿还村民经济损失、
罗书记你好!我村曾口河南有1100亩鱼池、于2015年11月10日到期、村委会到期不收、也不一进行及时发包、在村民的督促下于2016年3月l9日才进行投标、因有别户想承包的末能到原承包户手、无故流标、于4月23日进行第二次投标、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到投标现场有50多标、、暗箱操作、只进去三个人进行了私自投标、没有体现公平公开公正、而且也没有乡里领导监督、我也想承包、村委会想156万元给老户、我给200万、村委会不收、我找到乡里、乡里说投标作废、可至今鱼池由原承包户强行霸占使用八个多月、村里也不收回、想承包也看不到希望、、区里至今无果、我也给你寄过快件、希望你能为百姓讨回公道
反 馈
回复部门:宁河区
回复时间:2016-08-16
是否超时:否
尊敬的网友:
您好!收到您的留言后,宁河区委高度重视,立即责成区委督查室深入俵口乡,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。现答复如下:
1、该鱼池承包期应在2015年11月到期,后辛村委会于2015年9月向乡政府递交了发包申请,并开始组织发包。村内陆续召开了几次“三会”,都未能达成一致,致使发包时间延后。经村委积极运作后意见统一,并于2016年3月25日对外发包。发包当天因投标人员未叫价而流标。4月23日第二次发包,但投标过程中出现失误,导致投标失败。乡政府针对此情况正在研究解决方案。
2、原承包户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放养鱼苗问题。村委会已多次下发终止养殖告知书,并要求原承包户按发包后新的承包价格年限比例补缴承包费。原承包户已同意在投标结束后,补缴承包费,结束养殖。
3、。乡党委、政府组织纪检等部门进行调查,同时,区纪检部门已经介入,等待调查结果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。祝您生活愉快。
2016年8月10日
来源:北方网
原址: http://zw.enorth.com.cn/gov_open/dq3718350.html
截图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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