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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胃会告诉你哪里是故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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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经是一个在吃东西这件事上让人头痛的孩子。

1岁的时候,我家的阳台正对长江。据我母亲说,为了给我喂饭,她必须用左手抱着我,同时拿着碗,右手举着勺子,站在能看见江景的地方,哄我:“快看呀,轮船来了!”趁我一高兴对着轮船发出“哇……”的叫声之前,赶紧舀一勺食物塞进我嘴里——不用这种把戏,我根本不肯张开嘴。

4岁的时候,幼儿园的食物惨不忍睹。一个灰色的大铝桶,装一桶清水白面,黏糊成一坨,一个铁勺舀出来,“啪”一声,屎一样地填进碗里,喂给我们。我想不通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吃得那么香,而我永远难以下咽,吃到最后一个。饭堂空空,老师急得要死,忍不住亲手灌我,眼看快喂完的时候,我实在受不了了,“哇”的一口全吐了出来,把她吓坏了。我妈妈还为她受到惊吓而道歉,说:“这孩子就这样,一个鹌鹑蛋她都一口吞不下去,要分成几口,还一边吃一边翻白眼。”

我小时候就这样胃口不好,体弱多病。母亲工作越来越忙,没有时间做饭。于是吃东西这件事,成了学习成绩之外,另一个我常常挨打挨骂的原因。

越吃不下,剩菜剩饭越多,越难吃;越难吃,越吃不下,越只能吃剩菜剩饭……如此恶性循环。碰到母亲心情不好的时候,若我十分钟之内还没有吃完午饭,她就会无视我的存在,直接收拾饭菜,把碗筷拿去洗了。更糟糕的情况下,她会非常暴躁地说,吃不吃?不吃是吧!然后当着我的面把饭菜全倒了,饿我一天。

步入青春期,大约是因为身体开始发育,我的胃口渐渐变好了,饭量增大不少。高中的食堂虽然难吃,但身陷囚笼没有选择,只能接受食堂的垄断。在“冲饭”(冲向食堂买饭的简称)这件事上,我和我的饭搭子配合密切:今天我扛书包,你冲饭;明天你扛书包,我冲饭。

我们是神一样的队友,总是能够很快地解决三餐。下课铃一响就各司其职,在别人还在排长队买饭的时候,我俩已经吃完回寝室了。高中毕业到了大学,我们各自都找不到饭搭子——因为我们吃得太快了。在别人细嚼慢咽的时候,我早就吃完了,只能呆呆地坐在对方面前,看着对方吃,谁受得了呢?

记得在香港读书的那一年,学校食堂的菜量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少了。一般我会吃一个三明治、一碗米线,再加一碗叉烧饭才能饱。有一天,一个很斯文的女同学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吃掉了一个三明治,又捧起了一碗米线准备下口。她惊叫起来:“你吃这么多啊?”我被吓了一跳,抬起头来,无辜地望着她,说:“我还没垫着底呢……一会儿还有一碗叉烧饭……”

她那个无比复杂的表情我一辈子忘不了。

但我用身高4150px、体重50kg、体脂率19%的事实,当场对她的嫌弃给予了回击,恨不得露出“哈哈,你来咬我啊”的表情。在她进一步怀疑我是不是得了甲亢的时候,我诚恳地告诉她,其实这是因为你只看见了贼吃肉,没看见贼减肥。

后来我开始意识到,“胃口好不是你的错,出来吓人就不对了”,于是我不再去食堂吃饭(食堂饭菜贵,快把我吃穷了),转而去街市买菜,自己做着吃。我买了一个电饭锅,在宿舍里自己煮东西。条件有限,我是将就着电饭锅的内胆吃饭的,这意味着我的饭量是论锅算的。

遇到外出聚餐的情况,和我一起吃自助餐的人,都会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干掉自己面前的大量食物,然后我还会盯着对方的盘子说:“你是吃不下了吗,我帮你吃了吧……”我像个自助餐厅的老板一样,根本接受不了桌子上面有剩菜。

也是在香港读书的时候,有一周的国际课程在布拉格进行,但我在布拉格待了两天就坐不住了,逃课跑去了维也纳。那儿什么都好,什么都美,但茨威格也好,弗罗伊德也好,施特劳斯也好,都不能安抚我哭号的胃。物质食粮的贫瘠让我意识到,所有的精神食粮都是“饱暖思淫欲”,只有吃饱了撑的人才顾得上。

由于拒绝参考任何旅行攻略,导致我打开这座城市的方式必然不对,否则为什么我在维也纳走那么远,却几乎看不到像样的餐厅。当然,像样的餐厅我也吃不起,我一个穷学生,实在太能吃了。偏偏维也纳的食物又贵又难吃,当年的地铁站小摊上,一小块冰冷的隔夜比萨售价两欧元。放眼望去,唯一可选择的馆子只有麦当劳。

这怎么行呢?我的胃是纯正而高贵的四川血统,巍巍天府之国,任何一个苍蝇馆子、厕所串串都甩这儿十八条街,岂能容得下这种侮辱?于是我忍饥挨饿,在及踝的大雪里走了一天,冻得整个人都废掉了,就想能坐下来喝一碗热腾腾的老妈蹄花汤,再吃一碗香辣重庆小面,有鲜肉云吞就太棒了……

到了黄昏时分,当整个维也纳陷入迷人的深蓝暮色的时候,我终于坚持不下去了,后悔没有走进那家麦当劳,可又不想走回头路,最后只找到一家10平方米大小的赛百味。我高傲的胃,像一个法国大革命中被人拖出来游街示众的贵族,终于妥协了,买了一个5欧元的冰冷三明治。不挑食如我,眼睛都饿绿了,味道都没尝出来就吞干净了。

在维也纳的最后一天,我很不甘心,上网搜了攻略才出门。美食是不指望的,大雪天,只要是热餐,别太贵,就好了。中午的时候,我成功混进了维也纳大学的食堂,总算吃了一顿还算过得去的饱饭。后来只要别人问起维也纳,我就会说,,然后吃饭就去维也纳大学的食堂吧。

2012年,有一些意大利学者来到我工作的实验室进行访问,他们要待三个星期。在用餐的时候,我每次都亲自给他们点清淡的、不辣的、鲜美的中式菜肴,我知道他们不能吃辣。

但吃了两天中国菜之后,他们就开始纷纷问我哪里有肯德基麦当劳,薯条和汉堡就可以了,不奢求其他。那天我简直太失望了,我想不通,跟那些垃圾食品相比,这么好吃的精致菜肴你们都吃不惯?我简直有一种“山猪吃不了细糠”的愤慨。

但后来我理解了,世上本没有最好吃的食物,吃习惯了,也就成了最好吃的食物。那是你从小到大就习惯的味道,你的记忆,你身体的故乡。

2014年,我不时会去北美住两三个月。北美风景好、空气好,人有礼貌,整齐有序,但“总有一种味道,以其独有的方式,每天三次,在舌尖上提醒着我们,认清明天的去向,不忘昨日的来处”。

召唤我乡愁的不是别的,正是我的胃。在北美天天都是有机的、无毒的——新鲜绿色的健康沙拉、全麦面包、放心牛肉,可我想念地沟油烧烤都想疯了。像哈金《自由生活》里写的那样,奶酪对我来说简直就跟肥皂似的。每次回国的第一天晚上,我就直奔那个“朱师烤全茄”的摊子,呼啦呼啦点两条烤茄子,要一盘掌中宝、鸡脆骨之类,痛痛快快吃一顿正宗地沟油刷出来的地道烧烤,第二天一拉肚子,然后整个人就神清气爽了。

回国后我一般会很快把朝思暮想的烧烤、火锅、川菜吃完一轮,这样我也就很快适应了我曾经很适应的种种:电梯里的人明明看到你跑过来,却按关门键;在马路上开车,人们会任意变道加塞;稍微堵一下车就狂按喇叭,好像这样就能飞起来似的;大人们在马路边肆无忌惮掰着小孩的屁股撒尿甚至屙屎;处处人山人海,高声喧哗……

那天,我把洗好的床单拿到楼顶上去晾,顺便俯瞰着一片灰蒙蒙的城市。那雾霾重重,看不见落日,也看不见朝霞的天,白了又黑了,如此熟悉。那一刻我的心情像是凝视一位久别重逢的旧爱,这是我所熟悉的糟糠之妻。我想起不久之前远在地球另一边的日子,那一度是我的新欢。是的,新欢很美丽、很年轻,干净、优雅……可是,生活在这里与在那里有什么区别呢?

一样需要洗衣机、冰箱、空调;需要去超市买牛奶、鸡蛋、卫生纸;需要洗澡;需要那帮老朋友和那几个常去的老馆子,菜端上来,该要醋的要醋,该加辣椒的加辣椒。虽然那个你吃惯了的食物,有时也会厌倦,但让你一月不吃,你又会想念。这种感觉,类似根深蒂固的婚姻,小吵小闹,离不了。

当我们在谈论吃的时候,我们是在谈论小时候校门口那家麻辣烫如何香;是在谈论第一次能花自己的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的时候如何爽;是在谈论那个陪你吃烧烤的身边人如何体贴;是在谈论只需为下一顿吃什么而烦恼的学生岁月如何单纯;是在谈论那一双忙于擀面包饺子的手如何操劳;是在谈论那一锅因为吵架而被统统倒掉的烧鸡如何可惜;那是在谈论那个喝得神志不清的夜里吃完夜宵如何伤感;是在谈论加班回来微波炉里的那碗汤如何孤独……

你会安慰自己,与其寡淡无味养生一百岁,不如好酒好肉潇洒五十年。所以你会视死如归地爱着正宗地沟油刷出来的烧烤,只因为味道够销魂;视死如归地爱着过多添加剂的午餐肉、福尔马林泡出来的黄喉、农药喷过的空心菜、饲料可疑的小龙虾,只因为你的胃不可背叛。


你的胃会告诉你哪里有你最爱吃的,而你最爱吃的,会告诉你哪里是故乡。■

(《青年文摘·快点》,摘自《ONE·一个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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