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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泉镇查获1起非法捕鱼,这次可不止批评教育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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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昨天,我们为大家报道了禁渔期内,3人在膏田镇游钓并直播,被批评教育并签下承诺书的新闻↓↓↓


禁渔期内,这3人竟敢以身试法还开直播!这下遭当场抓到了撒


不想,妙泉镇也出现了类似情况——近日,有3名男子在妙泉镇驾驶自用船网鱼,并在网上直播!


这还得了?接到举报后,妙泉镇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,成功制止了王某等3人的网鱼行为。



(图为工作队拦下非法捕鱼人员)


随后,该镇将王某一行3人移交县农委渔政大队依法处理,县农委渔政大队对王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2000元


再次敲黑板!!!


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。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,禁止扎巢采卵、挖沙采石,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。


根据市农委2017年发布的《重庆市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》,我县境内的酉水河干流及花垣河、梅江河(含龙塘河、革里河、平江河、中平河(别名中坪河)、巴家河、洪安河等支流)、龙潭河(别名麻旺河,含冷水河、王家河、溶溪河等支流)等支流正式进入禁渔期。


禁渔期间,市民如果在上述流域沿岸游钓,则属于违法行为。在禁渔期、禁渔区采用“电、毒、炸”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属犯罪行为,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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